深圳社保异地住院报销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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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
- 若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其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执行市内就医支付比例。
- 若在异地急诊抢救,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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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支付,其中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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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联网直接结算的参保人
- 原则上应当到就医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
- 因所患门诊特定病种尚未纳入跨省门诊特定病种直接结算范围,或者因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补记账的,参保人可以按规定向深圳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深圳社保异地住院报销政策为参保人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障,无论是已备案还是未备案、能联网结算还是需手工报销,都有相应的规定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