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档社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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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药品费用:属于甲类药品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属于乙类药品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
- 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费用:属于医保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 限额: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给每位二档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总额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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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
- 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
- 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支付比例为75%。
- 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支付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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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输血
-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发生的普通门诊输血费,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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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就医
- 按规定转诊:参保人按规定转诊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由市社会保险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其中属于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从其个人账户扣减。
- 未按规定转诊或备案: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按规定支付标准的90%、70%支付;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属于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在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
深圳二档社保的报销范围涵盖了普通门诊、门诊大病、门诊输血及市外就医等多个方面,为参保人员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