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跨省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就医情况和备案状态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或市外转诊手续: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执行市内就医支付比例。以医保一档为例,市内就医在一级以下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 94%、92%、9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 95%。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 90% 支付。如医保一档参保人在异地急诊抢救,在三级医院就医,其报销比例为 90%×90%=81%。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 80% 支付。以医保一档为例,在一级以下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 75.2%(94%×80%)、73.6%(92%×80%)、72%(90%×80%)。
异地住院起付线与市内标准一致,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一级以下医院为 200 元,二级医院为 400 元,三级医院为 600 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线:一级以下医院为 100 元,二级医院为 200 元,三级医院为 3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