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工医保可以在广州市使用,以下是具体情况:
门诊就医
- 临时就医:在广州市的三甲医院门诊临时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备案,可直接刷卡结算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报销比例是按深圳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 80%,深圳市内三级医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55%。开通个人账户活化使用功能后,个人账户金额可支付医疗费用中符合规定的自付费用。
- 异地长期居住:如果是长期在广州居住的深圳参保人,按规定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在广州享受与深圳市内就医同等的门诊报销待遇,并且允许使用个人账户异地购药。可通过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等多达 10 个渠道进行备案,办结时限缩短至 1 - 2 个工作日,部分渠道甚至能实现秒批。
住院就医
深圳市参保人在广州市住院就医,无论是省内异地还是跨省异地,都已实现直接结算。只要参保人在住院时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算;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外由个人现金支付的部分,由参保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门诊慢特病就医
深圳市已实现门诊慢特病费用全国联网直接结算,所以参保人如果有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需求,在广州市已开通相关结算服务的医疗机构也可以直接结算。
生育就医
深圳职工医保异地生育在广东省内免备案直接结算。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深圳参保职工,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且上一个月的职工生育缴费已到账,在广州生育时,可直接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参保人在广州市就医时,要确保就医的医药机构已实现联网结算,可登录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 异地备案 - 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