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药品的报销比例因多种因素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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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职工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在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如社康中心)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退休人员、60周岁及以上居民相应提高5%。
- 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参保人及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选定的深圳市内定点社康中心就医,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其中,职工二档医保及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为24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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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职工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在一级以下医院支付比例为94%;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2%;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95%。
- 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参保人:在一级以下医院支付比例为92%;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1%;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95%。
-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一级以下医院支付比例为92%;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1%;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0%。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支付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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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病种
- 一类门诊特定病种: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的,支付比例为60%;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75%;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90%。
- 二类门诊特定病种:高血压、糖尿病药品门诊费用支付比例按普通门诊统筹规定执行;但参保人在市内定点社康机构接受慢病健康管理服务,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处方的高血压、糖尿病药品费用,支付比例为90%。其他二类门特病种的基本医疗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支付比例为8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支付比例不低于60%。
深圳医保药品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就医地点和医疗机构,以获得最优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