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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沈阳医保政策,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情况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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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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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根据医院级别不同,起付金额有所差异(如一级200元/年、二级400元/年、三级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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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70%-75%,退休职工7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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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12,000元/人(含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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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符合急危重症标准的医疗费用可报销70%,不占用普通门诊统筹限额
二、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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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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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乡镇卫生院 :起付40元/季,报销55%,限额150元/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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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 :起付50元/季,限额50元/季,报销5.5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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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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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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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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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5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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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10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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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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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6类疾病):取消起付线,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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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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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2025年征缴期截至2月28日,未参保者需及时缴费,否则3月1日起需等待3个月固定待遇期,断保1年增加1个月变动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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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门诊报销仅限符合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自费药品、诊疗项目等不在报销范围内
以上信息综合自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