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西安市产假规定如下:
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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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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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产假 :合法生育子女增加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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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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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孕前检查的,再增加1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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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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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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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天数 :正常生育为 158天 (含产前15天),生育三孩的为 173天 (含产前15天+60天+15天)。
二、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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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护理假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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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居住 :男方护理假延长至20天。
三、其他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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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 :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以生育为由降低工资、辞退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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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 :女职工生育1周岁前可享受3-6个月哺乳假,期间工资按生育津贴标准发放,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及工龄计算。
四、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