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参保时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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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启动阶段
新农合制度于 2003年5月 由国务院统一部署在陕西省试点启动,2004年1月开始为农民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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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全省阶段
到2007年年初,陕西省已覆盖全省87个县(市、区),参保人数近24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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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城保合并阶段
2016年,陕西省开始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但农村居民可选择继续参加新农合或城保,享受相应待遇。
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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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农村居民想继续享受新农合待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若未参保,则无法享受新农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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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的缴费时间通常为每年9月至12月,但具体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