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设工程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主要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规范。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招标范围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和海南省相关政策文件,以下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服务;
-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二、规模标准
根据海南省的具体规定,以下标准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
1. 施工项目
-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的施工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2. 货物采购
-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3.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万元人民币以上 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必须进行招标。
4. 总投资额要求
- 对于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标准的项目,如果项目总投资额达到 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也必须进行招标。
三、特殊情形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 以下情形可采取邀请招标:
-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 公开招标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
-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不招标情形:
- 少数特殊工程(如保密工程)可由建设单位议定施工企业,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四、政策依据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令第3号)。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规模标准的通知》(琼府〔2004〕55号)。
- 《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五、补充说明
上述标准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旨在规范招标行为,提高工程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文件,可参考上述来源或咨询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