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招投标的最新规定:
《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 优化制度规则设计: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制定涉及招标投标的法规政策,要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等要求,禁止在区域、行业、所有制形式等方面违法设置限制性条件。开展招标投标法规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及时修改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
- 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强化招标人在组织招标、处理异议、督促履约等方面的责任,依法保障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等方面的自主权。鼓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全省性行业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加强招标需求管理和招标方案策划,督促招标人高质量编制招标文件,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
- 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修订相关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机制,加强对招标代理行为的监管,将其作为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的重要内容,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纳入信用记录。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
该规定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旨在进一步规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 专家入库条件:增加对评标专家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电子化评标技能、年龄条件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明确专家入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业人员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等条件。
- 专家库组建:明确国家实行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评标专家库共享技术标准,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等评标组织形式。组建评标专家库应有满足异地抽取、随机抽取评标专家需要的必要条件,专家总人数不得少于 2000 人等。
- 专家责任:强化终身追责,明确评标专家对评标行为终身负责,不因退休或者与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解除聘任关系等免予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