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特比澳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注射液的说明书内容: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注射液
- 商品名称:特比澳
成份
- 主要成份: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由含有高效表达人血小板生成素基因的中国仓鼠卵巢(CHO)细胞,经细胞培养、分离和高度纯化后制成)。
- 辅料:人血白蛋白、氯化钠。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无肉眼可见不溶物。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实体瘤化疗后所致的血小板减少症,适用对象为血小板低于 50×10⁹/L 且医生认为有必要升高血小板治疗的患者。
- 本品用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ITP)的辅助治疗,适用对象为血小板低于 20×10⁹/L 的糖皮质激素治疗无效(包括初始治疗无效、或有效后复发而再度治疗无效的未接受脾切除治疗的患者。本品仅用于血小板减少及临床状态具有增加出血风险的患者,不应用于试图使血小板计数升至正常数值的目的。
用法用量
本品应在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具体用法、剂量和疗程因病而异,推荐剂量和方法如下:
- 恶性实体肿瘤化疗时,预计药物剂量可能引起血小板减少及诱发出血且需要升高血小板时,可于给药结束后 6~24 小时皮下注射本品,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 300U,每日一次,连续应用 14 天;用药过程中待血小板计数恢复至 100×10⁹/L 以上,或血小板计数绝对值升高≥50×10⁹/L 时即应停用。当化疗中伴发白细胞严重减少或出现贫血时,本品可分别与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rhG - CSF)或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rhEPO)合并使用。
- 糖皮质激素治疗无效的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ITP),糖皮质激素治疗无效时,可皮下注射本品,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 300U,每日一次,连续应用 14 天;若不足 14 天血小板计数已经升至≥100×10⁹/L 时则停止使用本品。若出现口、鼻或内脏等部位出血时,可给予输注血小板、抗纤溶止血药等应急处理。
不良反应
较少发生不良反应,偶有发热、肌肉酸痛、头晕等,一般不需处理,多可自行恢复。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
- 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者。
- 患有其它血液高凝状疾病者,近期发生血栓病者。
- 合并严重感染者,宜控制感染后再使用本品。
注意事项
- 本品过量应用或常规应用于特异体质者可造成血小板过度升高,必须在三甲医院并在有经验的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
- 即使应用本品治疗,病人也应继续避免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状况或者药物的应用。
- 本品实体瘤化疗后所致的血小板减少症应在化疗结束后 6~24 小时开始使用。
- 骨髓网硬蛋白形成或骨髓纤维化风险,应用过程中建议定期检查外周血涂片和血常规。如果病人出现新的细胞形态异常或原有的细胞形态异常加重,应终止本品治疗并考虑进行骨髓穿刺,包括纤维染色。
- 停药后血小板减少症的恶化,建议停药后每周进行一次包括血小板计数在内的血常规检查至少两周,并针对恶化后的血小板减少症根据现行治疗指南考虑修订治疗方案。
- 为了使发生血栓形成 / 血栓栓子的风险降到最低,在应用本品时不应试图使血小板计数达到正常值。
- 对低反应性或不能维持血小板应答者应进一步查找诱发因素,包括本品的中和抗体或者骨髓纤维化。如果血小板计数不能升高到足以避免临床重症出血的水平,请停药。
- 恶性肿瘤和恶性肿瘤恶化,除治疗糖皮质激素治疗无效的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ITP)外,本品不用于治疗脊髓发育不良综合征(MDS)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血小板减少症。
- 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一般应隔日一次,密切注意外周血小板计数的变化,血小板计数达到所需指标时,应及时停药。在用药之前,用药过程中以及用药之后的随访中监测包括血小板计数(外周血涂片)在内的血常规。在应用本品检查外周血分类,建立红细胞和白细胞异常形态的基线水平。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故原则上不宜应用。
药理毒理
血小板生成素(TPO)是刺激巨核细胞生长及分化的内源性细胞因子,对巨核细胞生成的各阶段均有刺激作用,包括前体细胞的增殖和多倍体巨核细胞的发育及成熟,从而升高血小板数目。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rhTPO)与内源性血小板生成素具有相似的升高血小板的药理作用。
以上是特比澳促血小板生成素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实际使用时请以药品包装内的说明书为准,并在医生指导下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