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细则七项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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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落实 :煤矿要严格落实水害事故防范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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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监测预警 :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必须安设水害预警监测系统,实现水害防治感知数据联网和水害风险在线监测,对矿井涌水量、钻孔水位、矿区降雨量等异常情况进行实时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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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配备到位 :煤矿必须配备受过正规院校地质、水文地质专业教育或长期从事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煤矿必须配备具有防治水工作经验的副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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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划分“三区” :煤矿必须采用物探、钻探或者化探等方法查明隐蔽致灾因素,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其周围老空水分布范围等水文地质条件,正确划分“三区”(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实行水患区域“三线”(警戒线、探水线、积水线)管理,严禁在禁采区内进行采掘作业,严禁在缓采区内进行回采作业和与水害探查、治理无关的掘进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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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水害综合治理 :煤矿防治水应当做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根据矿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采掘接替计划,超前制定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的水害综合治理方案,由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煤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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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图纸资料真实可靠 :必须确保图纸资料真实可靠,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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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发现突水征兆立即停产撤人 :必须坚持发现突水征兆立即停产撤人,严禁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盲目生产。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开展监测预警、配备专业人员、正确划分开采区域、深化水害综合治理、确保图纸资料真实可靠以及坚持发现突水征兆立即停产撤人,来有效预防和处理煤矿水害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