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主要 根据项目的审批层级和跨行政区域情况来确定 。具体审批部门如下:
- 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 :
- 其水土保持方案由 水利部审批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 :
- 其水土保持方案由 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跨行政区域的生产建设项目 :
- 其水土保持方案由 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因此,具体审批部门取决于项目的审批层级和是否涉及跨行政区域。建议生产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向相应的审批部门提交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