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起诉前是否必须逮捕是一个涉及刑事诉讼法的问题。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逮捕并不是移送起诉前的必要条件,但在某些情况下,逮捕是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侦查和后续的诉讼。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该法规定了逮捕的条件和程序。逮捕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 逮捕的批准和决定程序: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在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规定:明确了逮捕的条件和程序,特别强调了对社会危险性的评估。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曾经故意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予以逮捕。
- 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确保逮捕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逮捕的必要性
社会危险性
逮捕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实施新的犯罪、毁灭证据或干扰证人作证等,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
证据条件
逮捕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罪行条件
逮捕仅适用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不包括管制、拘役和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逮捕的条件
一般逮捕条件
-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发生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
- 罪行条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 危险性条件:如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危险、可能毁灭证据、可能对被害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逃跑。
特殊逮捕条件
- 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
- 曾经故意犯罪: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犯罪嫌疑人曾经故意犯罪的。
- 身份不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的。
逮捕的程序
批准和决定程序
公安机关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在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羁押必要性审查
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确保逮捕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移送起诉前是否必须逮捕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逮捕是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侦查和后续的诉讼,但并不是所有案件在移送起诉前都必须逮捕。是否逮捕需根据犯罪事实、罪行条件和社会危险性等因素综合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