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的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和具体的医疗项目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和相关政策信息。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一级医院(含社区)90%,二级医院95%,三级医院97%。
- 退休人员:一级医院(含社区)97%,二级医院92%,三级医院87%。
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待遇
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80%,退休(退职)人员支付比例为85%。
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县级医疗机构85%,市级医疗机构75%,省级医疗机构70%;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85%,终末期肾病门诊腹膜透析支付比例为90%,退休(退职)人员支付比例提高2%。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比例
具体比例未详细列出,但提到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最高报销额度为42/47万元,缴费标准为190/240元每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
- 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具体比例未详细列出,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30日内因同种疾病二次住院,只缴纳一次起付标准费用,如果第二次住院,医院级别高于第一次医院级别,只缴纳报销起付标准差额部分。
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提高5%。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以下比例报销: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倾斜保障政策。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0.55万元、支付比例为0.55万元-10万元救助65%,10万元以上部分救助75%、不设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6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280元/人(2025年1月1日起提高至350元/人)。
两病门诊医疗待遇
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参保居民,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但未达到特殊疾病门诊和河南省重特大疾病门诊保障标准的患者,目录范围内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按照5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为240元/人。
洛阳的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具体的医疗项目有所不同。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在住院、门诊和大病保险方面都有不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参保居民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确保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