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苦津贴和艰边津贴实际上是同一种津贴的不同称呼,没有实质性的区别。这种津贴主要是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务员额外劳动消耗和特殊生活费支出的适当补偿,体现出不同地区自然环境的差异,并根据不同地域的气候、海拔高度及当地物价的因素确定。以下是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详细信息:
实施范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实施范围根据各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等因素确定,被列入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此项津贴。
津贴类别与标准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根据艰苦程度的不同划分为一、二、三、四、五、六类。各类区在职人员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平均每月210元(范围在每月185元至370元);二类区:平均每月350元(范围在每月320元至585元);三类区:平均每月580元(范围在每月545元至1020元);四类区:平均每月1050元(范围在每月1000元至1880元);五类区:平均每月1950元(范围在每月1870元至2630元);六类区:平均每月3200元(范围在每月3120元至4160元)。
津贴发放与管理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要将列入艰苦边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财政负担人数、增资额等有关情况报送人事部、财政部审核,并由财政部按照核定的人数和各类区平均标准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