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育保险政策最新动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
缴费基数调整:根据《关于公布我市2025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退休人员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汕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特区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即20187元;下限为特区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4037元。退休延缴人员的缴费基数也为6729元。
-
阶段性降费政策:在2024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汕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下调0.5个百分点。对象范围为在汕头市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阶段性降费后,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和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的单位缴费比例分别降至6.5%(含生育保险费)和5.5%(含生育保险费)。
汕头市生育保险政策的最新动态主要体现在缴费基数调整及阶段性降费政策实施上,这些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险制度,减轻企业负担,并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