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广州将试管婴儿相关的 8 个辅助生殖类诊疗项目纳入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 纳入医保的项目:包括 “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组织、细胞活检”“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单精子注射”。
- 医保报销政策:参保人就诊前无须提前办理门诊特定病种选点,可自主选择广州市内具备条件的 19 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 “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就诊时产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按广州市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予以保障,不设起付线,不设门诊特定病种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 报销情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广州已有 1.6 万人次享受该政策调整带来的红利,医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超过 4000 万元。
- “穗岁康” 补充报销:2025 年度 “穗岁康” 新增辅助生殖类诊疗项目费用补偿。在保障期内,确诊为不孕不育症、双方 2024 - 2025 年度均连续参保 “穗岁康” 且 2024 年全年持续参加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的夫妻,在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发生的属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辅助生殖类诊疗项目费用,其中个人负担费用由 “穗岁康” 支付 10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1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