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保政策最新动态(截至2025年3月24日)
一、医疗项目收费调整
- 呼和浩特市调整32项医疗收费项目
- 自2025年3月18日起,整合诊查费、床位费等收费项目,调整后分为甲类(全部进入统筹)、乙类(部分进入统筹)、丙类(不进入统筹)。进入统筹部分按医保政策报销。
二、医保基金监管强化
- 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
- 2025年3月,自治区医保局召开会议部署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打击骗保行为。
- 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
- 2025年2月出台《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记分制,根据违规程度采取暂停或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等措施,强化“监管到人”。
三、政策文件更新与执行
- 预付管理办法与药品目录
- 2025年1月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管理办法(试行)》,优化医保基金使用效率;2024年12月起执行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覆盖更多创新药和集采药品。
- 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 转发国家医保局文件,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管理,明确评估流程和机构资质要求。
四、城乡居民医保动态
- 筹资标准与待遇优化
-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1070元(财政补助670元,个人缴费400元),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4万元,报销比例60%。
- 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2400元,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7万元。
五、其他重点措施
- 规范医保外配处方管理,明确电子处方流转流程;
- 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扩大基层医疗服务覆盖面。
以上动态涵盖医疗收费、基金监管、政策执行及城乡居民医保等关键领域,综合体现内蒙古医保政策在规范管理、待遇提升及监管创新方面的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