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安徽医保门诊报销限额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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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为150元,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在参保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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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认定标准、病种编码。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不低于60%,患有多种门诊慢特病的,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目前由各市自行确定年度支付限额、起付线,逐步过渡到全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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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未达到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的“两病”患者,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50%。各市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分病种设定报销比例和年度报销限额,逐步过渡到全省统一。
安徽医保门诊报销限额包括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以及“两病”门诊等不同类别,各类别下又有不同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和年度报销限额规定,且部分地区正逐步向全省统一标准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