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医保停缴后医保卡内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医保停缴期间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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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费用
若参保人员因突发情况无法及时续缴医保,可先自费垫付医疗费用,待医保系统恢复后,携带身份证、病历、费用清单、发票及银行账户信息到医保管理部门办理补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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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单位停缴导致医保中断时,参保人员需自费承担住院费用,医保基金不再报销。
二、医保卡内余额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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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性质
医保卡内资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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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 :用于支付门诊、住院等符合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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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用于支付门诊自费、药店购药等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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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缴期间余额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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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正常使用 :医保停缴后,个人账户内的余额仍可用于门诊、药店购药,直至余额用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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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报销 :因医保停缴导致的医疗费用需自费,且超过4个月欠费可能中断医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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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异地就医 :若在异地就医且医保停缴,需先自费,后续通过补缴或转移接续恢复医保待遇。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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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 :连续断缴超过3个月,医保缴费年限可能重新计算,影响未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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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可通过社保卡服务热线(如95566)、银行或定点医院查询账户余额。
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医保政策变化,避免因断缴影响医疗需求。若需补缴医保,可联系单位或医保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