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及五指山市2025年相关政策,生育保险报销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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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要求
-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以上(含1年),且生育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 灵活就业人员需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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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合规性
-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及海南省计划生育政策,包括持有有效的准生证或生育服务证。
二、适用人群范围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参保人员可申请报销:
- 本人在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且由失业保险代缴医疗保险;
- 配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本人未参保职工医保);
-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
三、报销材料要求
需提交以下材料至社保经办机构:
- 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 生育证明:准生证/生育服务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终止妊娠证明;
- 医疗单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发票、出院小结等原始凭证;
- 其他材料:
- 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需提供配偶户籍地村(居)委会证明;
- 单位代办的需提交单位授权材料。
四、时间限制
- 生育医疗费用需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申请报销。
五、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范围:
- 生育检查费、分娩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并发症治疗费;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如放置节育器、流产术等)。
- 异地报销:
- 需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方可直接结算,省外就医需提前备案。
以上条件综合海南省统一政策及海口市执行细则整理,具体办理可咨询五指山市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