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是指农户上交给村级行政单位的三种提留费用,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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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用于村集体维持或扩大再生产、兴办公益事业(如修桥、修路、购买农业机械)及日常管理开支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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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金
专项用于村集体对困难群体(如五保户、特困户)的救济和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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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管费
支持村级组织日常办公、活动开展及管理人员薪酬的必要费用。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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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项提留属于村民自愿缴纳,用于村级集体发展与公共服务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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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制度在2006年农业税取消后逐步被其他农村税费体系取代,现已成为历史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