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的合作医疗(新农合)在西安是可以报销的。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政策、流程、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
报销政策
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 县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 市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 省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 省外非定点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报销范围
- 住院费用、门诊费用和特殊药品费用都可以报销,但需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 报销范围包括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
报销流程
备案登记
- 参保人需在安康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完成备案后,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西安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实时结算。
- 备案可以通过电话或网上办理,具体流程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就医结算
- 参保人在西安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西安市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
- 出院时,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进行结算,费用会自动从医保账户中扣除。
报销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新农合医保卡。
- 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 费用明细清单。
特殊材料
- 转诊单:从安康市经办机构获取的转诊单。
- 住院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财务公章。
- 住院费用总清单:需加盖医院公章。
- 诊断证明原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注意事项
报销时限
- 报销有效期为自出院之日起60天内有效,逾期不予报销。
- 报销资料一经本办收取概不查找,建议事先存留。
其他限制
- 在西安市就医必须是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非陕西省定点医院就医合疗不予报销。
- 已经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或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住院报销的,合疗不予重复报销。
安康的合作医疗在西安是可以报销的,但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销。报销比例和范围根据就医的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和流程建议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