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补缴规定如下:
一、补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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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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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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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允许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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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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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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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未参保人员需自制度实施后开始参保,无法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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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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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 可在达到退休年龄前一次性缴清剩余年限的保费(需符合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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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补缴
- 支持按年或按季度分期缴费,但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三、补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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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政策
- 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仅限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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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欠费处理
- 若存在历史欠费,需先结清欠费后方可申请补缴。
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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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补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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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档次选择,档次范围通常为100-1000元/年。
五、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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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60岁未参保人员 :只能从2010年(河南省新农保实施年份)开始参保缴费,无法向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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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年限计算 :补缴年限从2025年(当前年份)开始计算,例如2025年补缴至2040年,累计15年即可退休。
以上政策综合了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官方文件及政府口径,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