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山东省关于一胎和二胎产假的新规定,结合国家法律及地方政策,具体如下:
一、产假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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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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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
山东省新增60天产假,总产假为 158天 (98天+60天),适用于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生育。
二、特殊情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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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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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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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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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三、其他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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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福利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与在职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辞退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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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
包括生育津贴、医疗费用报销等,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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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
男方享受7天护理假,与产假合并计算为158天假期,期间工资照发。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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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晚育假 :
新条例删除了晚育假规定,无论第几胎,均不再享受额外30天晚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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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
2022年已实施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产假(如30天)已随新规调整,不再单独享受。
五、法律依据
- 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98天基本产假)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增60天产假)。
以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合法生育一胎或二胎的女职工均可享受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