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开口费的最新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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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
- 2020 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宣布从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取消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这意味着在北方采暖地区,暖气开口费已被明确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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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层面:
- 部分地区根据国家政策进行了落实和细化。例如,一些城市明确规定不得再收取暖气开口费,或者对之前已收取但不符合规定的费用进行清退。但也有个别地方可能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或尚未及时调整收费标准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暖气开口费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在办理暖气相关业务时,建议咨询当地的供热管理部门或供热企业,以了解当地的具体收费标准和政策要求。如果遇到违规收取暖气开口费的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