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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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对象
- 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6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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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资助政策
- 对参加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95%的资助,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0%的资助;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给予50%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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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救助政策
- 救助病种:终末期肾病(门诊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方法治疗)、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慢性Ⅰ型糖尿病(门诊胰岛素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Ⅰ型糖尿病、耐药结核病(抗结核药物治疗)等9类病种。
- 救助比例:不设起付标准,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特困人员给予100%的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给予50%的救助。
- 救助限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共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5万元,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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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救助政策
- 救助起付标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住院救助起付标准为3500元,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住院救助起付标准为9000元。
- 救助比例: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住院救助不设起付标准,住院救助比例为100%;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住院救助比例、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住院救助比例为65%。
- 救助限额:与门诊救助共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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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救助政策
- 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8000元的部分,给予60%的倾斜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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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救助机制
- 全面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增强救助时效性。已认定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的,直接获得医疗救助。其他医疗困难群众可向困难群众身份认定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当地医疗保障部门认定身份后实施救助。
河南省的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旨在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保障措施,减轻困难群众及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