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大病救助政策,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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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需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费用,需是参保人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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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财产标准
家庭总收入减去个人自付医疗总费用后,需低于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符合财产核查条件。
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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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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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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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复印件、住院发票、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报销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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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审核
- 调查核实申请人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组织村民代表评议,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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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审核
- 接受村(居)委会报送的材料,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核实信息,符合条件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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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 复核材料,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支出专户发放救助款。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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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医疗救助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复印件、住院发票、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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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五保证明、优抚证、残疾证等可增加审核通过率。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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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需在医疗费用报销后1个月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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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额度 :对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50%救助,年度最高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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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纳入救助数据库后,每次住院符合条件的无需重复申请。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