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低价恶意竞标的典型例子及相关分析:
一、政府项目中的恶意低价竞标案例
- 浙江医科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窗帘项目
- 情况 :预算400万元的项目,某公司报价仅49.6万元,低于预算12%。 - 后果 :被认定为恶意低价,虽中标但放弃履约,最终被罚款2.88万元并禁入政采1年。
- 江苏丹阳市财政项目
- 情况 :预算1495万元的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B公司报价100万元被指恶意低于成本价。 - 后果 :财政部门调查发现其人工费报价严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终认定其报价不合理。
- 广州市地税局案例
- 情况 :2005年房产拍卖成交价1.38亿元,但税务部门以市场价一半(约2300元/㎡)核定交易价,追缴税款867万元。 - 性质 :虽涉及价格异常,但属于税务争议,与政府采购中的恶意低价竞标不同。
二、行业乱象中的低价恶性竞争案例
- 电梯维保行业
- 现象 :部分企业为中标,将原料成本标低至正常价的六七分之一(如1吨8000元标6700元),导致正规企业无法竞争。 - 后果 :形成“扫灰公司”垄断局面,维保服务质量下降,行业声誉受损。
- 某市级医院进口设备采购
- 情况 :医院与医疗设备供应商存在长期业务往来,开标时要求其压低报价,合同签订后通过追加售后服务条款提高实际金额。 - 后果 :被财政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需公开道歉并整改。
三、其他典型案例
- 某大学图书馆采购案 :供应商以30.8万元中标,后以2万元回扣要求降低质量标准,未遂后威胁举报,导致项目搁置。- 某县档案设备采购 :中标价40.6万元,供应商以23.3万元中标后以设备品牌型号标注不清为由投诉,但未涉及恶意低价。
总结
恶意低价竞标通常伴随围标、串通或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损害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认定时需结合成本核算、市场调研及投标人资质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