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的阶梯电价标准根据用电量分为三档,具体如下:
一、分时电价标准(2025年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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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时段(8: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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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0.568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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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0.568元/千瓦时 + 0.05元/千瓦时 = 0.618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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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0.568元/千瓦时 + 0.3元/千瓦时 = 0.868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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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谷时段(22:00-次日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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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0.288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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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0.288元/千瓦时 + 0.05元/千瓦时 = 0.338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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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0.288元/千瓦时 + 0.3元/千瓦时 = 0.588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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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用电量分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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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电价0.538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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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2761-4800千瓦时,电价0.588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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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4801千瓦时,电价0.838元/千瓦时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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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范围 :覆盖江西电网(含县级电网)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合表用户及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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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周期 :按年执行,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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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谷电价 :可同时选择执行,峰时加价0.03元/千瓦时,谷时下调0.12元/千瓦时。
以上标准综合了江西省发改委近年发布的政策文件,适用于2025年及以后的电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