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需求,以下是关于掺混肥料最新执行标准的详细解答:
1. 最新执行标准
目前,掺混肥料(BB肥)的执行标准为GB/T 21633-2020,该标准于2020年发布,替代了此前的GB/T 21633-2008版本。新标准在内容上进行了更新,包括:
- 增加了中量元素和微量元素的术语和定义。
- 提供了多种养分含量测定方法供选择,进一步规范了检测要求。
- 明确了掺混肥料的技术要求、取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质量证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2. 适用范围
根据GB/T 21633-2020,掺混肥料适用于以下情况:
- 以氮(N)、磷(P₂O₅)、钾(K₂O)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标明量的肥料。
- 采用干混方法制成的颗粒状肥料。
- 包括缓释型、控释型及有机质质量分数未超过20%的掺混肥料。
3. 肥料成分及要求
掺混肥料的主要成分及要求包括:
- 养分含量:氮、磷、钾的含量应符合标准要求,不得含有任何有害物质(如重金属、砷、铅等)。
- 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标准规定值,以避免对作物产生不良影响。
- 有机质含量:应达到标准规定值,以提高土壤肥力。
- 添加剂和农药:不得添加未经批准的添加剂和农药,确保对环境和作物无害。
4. 监督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掺混肥料的质量,相关监督管理办法包括:
- 生产企业责任: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并向用户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如检验报告)。
- 监督检查:各级农业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产品符合法规和标准。
- 用户监督:用户有权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向生产企业或相关部门投诉。
5. 质量检测要求
掺混肥料的生产企业需满足以下质量检测要求:
- 自检能力:配备化验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自检。
- 权威检测:定期将样品送至权威机构进行质量检测,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6. 其他注意事项
- 肥料标识: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肥料包装需标注完整的养分含量(如氮、磷、钾含量)和配合式,避免误导消费者。
- 选购提示:在购买掺混肥料时,应查看包装标识是否规范,避免购买“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地址、无合格证)。
总结
掺混肥料的最新执行标准为GB/T 21633-2020,适用于以氮、磷、钾为主要养分的颗粒状肥料,并对肥料成分、质量检测和监督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标准的具体内容,可参考相关权威文件或咨询当地农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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