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省门诊费用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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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报销范围:在参保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
- 报销比例: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60%。
- 年度报销限额:年度报销限额设定为150元,高于150元的地市可继续执行原年度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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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 保障对象:未达到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的“两病患者”。
- 报销范围: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药品费用。
- 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不低于50%。
- 年度支付限额:各地市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分病种设定报销比例和年度报销限额,逐步过渡到全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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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病种范围:目前安徽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已扩大到83种,并实行省内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互认,部分慢特病待遇实现“即申即享”。
- 报销比例:慢特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60%,按病种设定年度起付线和报销限额。
- 年度支付限额:各地市自行确定年度支付限额、起付线,逐步向全省统一标准迈进。例如,蚌埠市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增了9种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
安徽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涵盖普通门诊、“两病”门诊及慢特病门诊,明确报销范围、比例及限额,并不断优化病种和待遇标准,以减轻患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