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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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住院费用中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和服务设置标准)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内,按照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住院只需支付应由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其余由医保中心和医院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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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费用报销:昭通市规定慢性病包括精神病、癫痫、帕金森氏病、冠心病、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糖尿病、肝硬化、老年性前列腺增生II、III、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活动性肺结核病、慢性活动性肝炎、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类风湿关节炎、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阿尔茨海默病、系统性硬化症、干燥综合症、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原发性青光眼、运动神经元病共26类。符合上述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在规定用药、诊疗范围内,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医疗费可由统筹基金报销80%左右,每年最高报销2000-5000元左右。特殊病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新增)共计6类。门诊就医按照住院待遇享受统筹基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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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检查费用报销:昭通市规定了磁共振、CT、彩超等26项特殊检查项目,统筹基金报销70%,个人负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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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抢救费用报销:门诊急诊抢救(含120急救车)的医疗费按住院待遇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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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范围:可以报销的范围包括参保职工或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以及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的范围包括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自杀、自残的除外、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属于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以及其他不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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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标准: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统一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8%缴纳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医疗保险费。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昭通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则缴费基数以昭通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为准。个人缴纳:3454.82%≈69.1元,单位缴纳:3454.88%≈276.4元。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昭通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则缴费基数以昭通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为准。个人缴纳:172742%≈345.48元,单位缴纳:172748%≈1382元。若职工月平均工资处于昭通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则缴费基数以该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准。个人缴纳:职工工资2%,单位缴纳:职工工资8%。
以上就是昭通医保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以最新的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