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188天产假的规定主要依据以下政府文件及配套政策:
一、核心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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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2022年7月修改后明确:女职工正常生育享受98天法定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奖励产假由60天延长至90天,合计188天。
- 特殊情形额外增加: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育一胎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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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2021年修订后规定: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妻(包括三孩),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增加奖励产假,形成“98天+90天”的188天标准。
二、配套保障措施
- 护理假与育儿假:
- 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
- 子女0~3周岁期间,父母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
- 工资待遇:
- 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 权益保护:
- 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生育降低工资、解除合同等行为,并要求保障经期、孕期、哺乳期特殊劳动保护。
三、政策适用范围
- 2021年9月29日(含)后生育的夫妻,或正在休产假但未满188天的人员均可享受调整后的假期。
- 生育一孩、二孩及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的家庭均适用该政策。
上述规定通过省级法规及配套政策共同构成江西省188天产假的完整制度框架,具体执行细则可参考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