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信息,长江口定线制及相关航行规定的更新情况如下:
1. 背景介绍
长江口作为我国重要的航运枢纽,随着航运需求的增加和航道条件的改变,近年来不断优化定线制和航行规定,以提升通航效率、保障航行安全,并促进物流链的畅通。
2. 最新规定的主要内容
(1)《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4)》
实施时间:2024年7月15日。
新增条款:
- 第十四条:吃水7米及以上的船舶拟进入南槽航道时,需提前向吴淞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报告船舶动态和吃水。
- 第十五条:载运散装液化天然气的船舶应尽可能使用南槽航道。
- 第二十二条:进入长江上海段的船舶需测试车、舵、通讯和应急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 第二十六条:总长度300米及以上或总宽度45米及以上的拖带船队需制定航行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
- 第二十九条:水上交通管制期间,优先保障邮轮、国际航行集装箱班轮以及载运急需物资的船舶通行。
- 第四十条:小型船舶不得妨碍因吃水限制只能在南槽航道人工建设段内航行的船舶。
- 第四十二条:航道和警戒区内从事疏浚、测绘作业的船舶应避免在船舶流高峰时段作业。
修订条款:
- 第二十七条:试航船舶需制定通航安全保障方案,避免夜间航行,并配备有效的航海图书资料。
- 第二十八条:夜间航行限制扩展至船龄26年及以上的油船、散装液体化学品船等特定船舶,除非符合双底双壳等高标准。
- 第三十三条:允许部分船型(如邮轮与集装箱船、集装箱船与滚装船等)在长江口深水航道两侧边坡100米水域内交会。
(2)《长江口深水航道通航安全管理办法》
- 实施时间:2024年9月1日。
- 主要变化:
- 船舶驶入深水航道前需检查主机、辅机、锚机、操舵系统及通讯、应急设备,确保技术状态良好。
- 对发生过多次机电设备故障的船舶提出更高的安全保障要求。
- 明确了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需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 航行安全与管理的强化
- 优先保障重点船舶:如邮轮、国际航行集装箱班轮、载运急需物资的船舶等,在交通管制期间享有优先通行权。
- 强化夜间航行限制:对老旧油船、化学品船等夜间航行进行严格限制,并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优化航道使用:允许特定船型在深水航道边坡水域交会,提高通航效率。
- 安全管理责任:明确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加强船东和船员的安全意识。
4. 实施目的与意义
- 提升通航效率:通过优化航道管理和调整船舶流向,减少船舶会遇和转向点,提高通航效率。
- 保障航行安全:强化夜间航行、试航船舶及拖带船队的安全管理,降低航行风险。
- 促进经济发展:确保长江“黄金水道”的畅通,保障物流链和供应链的稳定运行。
如需了解具体条款或获取相关法规文件,可参考以下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