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异地特殊门诊的报销方式分为省内异地报销和跨省异地报销,具体如下:
省内异地报销
- 认定流程:对各地区均已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的病种,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可在就医地进行认定,认定结果省内各地区互认。参保人员申请门诊慢特病认定时,向参保地认定机构提供符合规定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报告、病历及病情诊断证明书等资料,符合认定条件的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
- 报销流程:如果参保地和就医地实现了门诊慢特病联网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携带社会保障卡(实体卡或电子医保卡),在门诊收费窗口直接联网报销结算。若未实现联网报销,则需参保人员自行联系参保地医保局,了解具体的报销要求和流程,通常需要参保人员先垫付医疗费用,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跨省异地报销
- 认定及备案:
- 完成病种待遇资格认定:在参保地完成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共 10 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待遇资格认定。
-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参保地医保部门官方网站或线下经办窗口等渠道办理。
- 选择就医机构: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异地备案 — 查询服务栏目查询全国开通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的试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 报销结算: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执行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参保人员在试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的报销流程、病种范围、报销比例等信息,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局,以便顺利办理异地特殊门诊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