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特病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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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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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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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未定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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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70%。
- 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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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费用报销比例不区分医院级别,统一设置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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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相对固定,主要为统筹基金支付的乙类药和按项目自付费用,全自费费用较少,费用大多可纳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进行报销,因此在报销比例上比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更高,达到了85.29%。
-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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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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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住院限额为9.6万元,2000元至9.6万元部分按50%报销,9.6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按55%报销。
- 门诊大额医疗补助 :
- 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600元,报销比例为55%。
- 其他特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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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特病认定后,按照不同费用阶段,分别享受60%至55%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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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险可报销的病种有21种,不同参保者患不同的疾病的报销比例是不同的,最高不超过100%。
四川特病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在55%至70%之间,门诊特殊疾病的报销比例为65%,特殊病种门诊的报销比例为60%至55%,门诊大额医疗补助的报销比例为55%。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的特病种类和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