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内蒙古包头现行政策,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提取需符合特定条件并遵循规范流程,具体操作如下:
一、可提取余额的法定条件
- 参保人身故
其直系亲属可凭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复印件、亲属身份证及承诺书办理提取手续。 - 参保人移民或注销国籍
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移民证明或护照等材料。 - 医保关系异地转移
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或定居异地,需提供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原件。 -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手续的退休人员可申请提取。
二、所需材料清单
- 通用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
-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身故提取: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承诺书;
- 移民提取:护照、移民证明或户籍注销文件;
- 异地转移提取: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接收证明。
三、办理流程(以包头为例)
- 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至包头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如昆区、青山区等区级经办机构)提交提取申请; - 审核开具证明
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出具《医保个人账户提现证明》; - 银行提现
持提现证明及医保卡到指定合作银行(如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办理余额支取。
四、注意事项
- 专款专用原则:非上述条件不得提取现金,违规套现可能导致账户冻结;
- 余额转移优先:异地转移建议优先办理账户资金划转,减少现金提取需求;
- 时效性:死亡提取需在参保人社保账户注销后60日内办理;
- 政策咨询:建议提前联系包头市医保局(0472-6169701)或区级医保中心确认材料细节。
注:具体合作银行及经办地址可通过“包头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