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及相关政策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 ÷ 30天 × 产假天数
(例如:6000元/月 ÷ 30天 × 98天 = 19600元)
二、关键参数说明
-
缴费基数
- 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为6000元,则直接以此数值作为计算基数。
-
产假天数
- 基础产假为98天(含产前15天、难产/多胞胎额外15天/个)。
-
特殊情况调整
- 若单位上年度月均缴费基数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如北京2017年为8467元),则按60%计算;高于3倍则按3倍计算。
三、实际案例
-
顺产 :6000元/月 ÷ 30天 × 98天 = 19600元
-
剖腹产 :若单位基数为6000元,则津贴仍为19600元(剖腹产医疗费用另计)。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发放时间
- 生育津贴通常在生育当月开始发放,需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
-
其他补贴
- 产前检查费1000元可与其他生育医疗费用合并报销。
综上,缴费基数6000元的女职工,顺产可领取约19600元生育津贴(北京地区)。若单位缴费基数低于当地标准或存在其他政策调整,需以实际计算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