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省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使用范围如下:
一、家庭共济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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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医疗费用支付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包括医保目录内的挂号费、检查费、药品费、治疗费等。 -
代缴居民医保费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为其近亲属缴纳福建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
二、跨区域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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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使用
福建省内异地就医时,可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直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结算医疗费用。 -
跨省共济扩展
2025年底前,福建省将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地区使用,并逐步扩大跨省共济范围(目前江苏、河北等9省部分统筹区已支持)。
三、使用限制
- 医保目录限制:仅限支付医保“三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范围内的费用。
- 亲属参保要求:近亲属需已参加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
- 账户余额充足:需确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内有足够资金用于支付。
四、其他说明
- 操作方式:需提前通过医保部门或线上平台绑定家庭共济关系,就医时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
- 异地备案要求:跨省就医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执行就医地目录和参保地报销政策。
以上政策适用于福建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需按属地原则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