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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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村卫生站5元/人·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元/人·次,纳入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70%给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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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以及参保险种的不同,报销比例在40%-85%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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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报销比例70%,二级医院报销80%,一级及未定级医院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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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韶关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大病起付标准以上费用0-3万元(含3万元)报销65%,大病起付标准以上费用3万元以上报销75%,特殊人群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费用报销80%。
以上是韶关市居民医保的主要报销比例。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比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所需的材料也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及时关注最新的官方通知,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