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 在锡林郭勒盟中的含义与历史上的盟旗制度有关。
清朝时期,为了加强对蒙古族的统治,清政府实行盟旗制度。旗是基本的行政单位,而盟由会盟而来。清政府规定临近的各旗,每三年举行一次会盟(有时一年举行一次),会盟的地点由政府决定,通常在便于各旗集中的地方,一经指定,这个地方就有了 “盟” 这个名称。
最初,盟长是会盟的召集人,并不参与各旗的内部事务,更无权发布命令。到了清代后期,盟才发展为蒙古族地区一级行政机构,盟长有了办事衙署,增设了副盟长及帮办盟务等人员。
如今,盟旗制度虽已废除,但盟作为地区称谓被保留下来,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独有的行政区划,是地级行政区,行政区划级别与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相同。盟的管理机构为盟行政公署,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