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家庭共济可以为外省的家属使用。
2024 年 12 月 2 日,国家医保局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目前,已有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 14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117 个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实现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其中,河北、河南、安徽、西藏、四川、湖北 6 个省级医保部门在全省(自治区)域范围内全面开通医保钱包。
如果参保人参加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上有富余资金,其外省家属在当地参加了基本医保,参保人就可以使用医保钱包向家人转账,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使用。不过,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差异,例如部分地区可能对共济的亲属范围、转账额度、使用范围等有不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