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保的免赔额是进入泰安市民保保障范围前,先由个人支付的部分。以下是关于泰安市民保免赔额的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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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内住院保障:因生病或意外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经泰安医保报销完、并扣除2万元的免赔额后,市民保可报销80%,最高可报销10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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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外住院保障:因生病或意外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经泰安医保报销完、并扣除2万元的免赔额后,市民保可报销80%,最高可报销10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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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药保障:符合《泰安市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在经泰安医保报销完、并扣除2万元的免赔额后,市民保可报销80%,最高可报销10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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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既往症”住院保障:符合泰安市民保“指定既往症目录内”的疾病,在经泰安医保报销完、并扣除2万元的免赔额后,市民保可报销30%,最高可报销7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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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罕见病”门诊及住院保障:符合泰安市民保“指定罕见病目录内”的疾病,在经泰安医保报销完、并扣除2万元的免赔额后,市民保可报销60%,最高可报销30万元/年。
泰安市民保的免赔额是指每个保单年度内有2万元免赔额,同一保单年度内多次住院,每次的自付部分可累计计算,抵扣免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