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医保目录调整情况如下:
一、新增药品总体情况
- 新增药品总数:126种新药纳入目录,1种药品被调出。
- 执行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
二、新增药品分类
- 肿瘤用药:新增21种,包括阿伐替尼片等兼具罕见病治疗作用的药品。
- 慢性病用药:
- 糖尿病、精神病、风湿免疫等慢性病用药新增15种。
- 新增15种罕见病用药(含与肿瘤用药重叠的品种)。
- 抗感染用药:新增17种,含新冠相关治疗药物。
- 其他领域:新增59种药品,覆盖中成药、精神类等类别。
三、目录调整后结构
- 西药与中成药:目录共收载3088种药品,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含892种中药饮片)。
- 覆盖范围提升: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四、政策目标
- 通过新增药品和优化目录结构,减轻参保患者用药负担,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 同步完善信息系统,确保新增药品及时挂网并享受医保报销。
(注:全国2024年版医保目录于2024年11月发布,新增91种药品,但新疆执行时间与全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