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的政策信息,新疆的计划生育补助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计划生育奖励金
- 适用对象: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家庭,且夫妇年满60周岁。
-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发放80元,直至亡故。
2. 特别扶助金
- 适用对象:
-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家庭,其子女因伤病或残疾达到三级以上。
-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家庭,现无存活子女。
- 补助标准:
- 城镇家庭:每人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特别扶助金,具体金额未明确。
- 农村家庭:每人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特别扶助金,具体金额未明确。
- 补助发放至亡故或子女康复。
3.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 适用对象:持有《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或终身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人员。
-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发放80元,直至亡故。
4. 独生子女保健费
- 适用对象:独生子女家庭。
- 补助标准:
- 每月发放1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至子女年满14周岁(部分地区可能延长至16或18周岁)。
- 保健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当地政府统筹解决。
5. 其他补助
- 农村居民:可享受由当地政府提供的奖励或养老保险。
- 伤残或死亡家庭: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政府提供一定扶助金。
6. 申请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新疆各地区在具体执行补助政策时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建议申请人向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咨询。
- 所需材料:通常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独生子女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由于政策可能随时间调整,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社区,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参考相关政策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