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间通常为10 个工作日。
自 2024 年起,新疆大力推进生育津贴 “免申即享” 政策。目前,自治区本级、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等 9 个统筹区女职工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出院结算后医保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生育津贴进行申报,无需参保人自己申报。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平台直接向医保经办机构推送生育信息,信息平台自动提取生成生育津贴数据信息,经办机构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核发放。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工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 10 个月后,便可享有生育保险待遇及生育津贴。从 2024 年 1 月起,兵团实施生育保险待遇 “免申即享” 政策,参保女职工在兵团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后无需申请即可享有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申报拨付到账时间从 20 个工作日压缩至 10 个工作日内,且按月发放至女职工个人账户。
不过,对于未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的或在外地生育住院的,不属于生育津贴 “免申即享” 对象范围,需提供相应材料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业务,发放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