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备案,直接结算
根据最新政策,清远医保在佛山定点医院的使用规则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备案要求
清远职工类医保参保人在佛山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时,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出院时可直接联网结算医疗费用。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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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8%,退休人员提高3%至71%(具体以清远市医保局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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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600元,超过部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二、其他注意事项
- 就医凭证
需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无需额外备案表。
- 费用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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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直接通过医保系统结算医保基金支付部分,个人自付部分由患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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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查询异地就医结算记录。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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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院 :若在佛山非定点医院就医,需先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选择该医院为就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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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需确认当地医保政策对退休待遇的特殊规定,部分地区可能享受更高报销比例。
建议办理前通过清远市医保局官网或“粤医保”小程序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顺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