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医保统筹报销额度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和政策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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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年度限额100元。其中,在县域内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村级单次基金支付30元;村卫生室、高校内设卫生室报销比例60%,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报销比例50%。
- “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方面,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人,同时患有“两病”的为300元/人。
- 门诊慢特病: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纳入支付范围,纳入居民门诊慢特病支付范围共22种。门诊慢特病保障水平较过去有所提高,具体各病种年度支付限额按病种不同分别设定。
- 住院:省内一级医院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400元,报销比例60%。省外一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75%;二级综合医院起付标准1400元,报销比例65%;三级综合医院起付标准3000元,报销比例50%。年度基本医保支付限额为13万元(含普通门诊、门诊“两病”、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住院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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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对于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的,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60,000元;而对于连续参保缴费在12个月以内的,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80,000元。个人医保保持统筹额度每年不超过2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额度及相关政策可能会根据当地医保部门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商洛市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